民政部部管社會組織綜合紀委書記、社會組織服務中心副主任 姚有林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社會組織面大量廣,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十分重要”“要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全面增強黨對各類各級社會組織的領導”。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各級黨組織要履行黨章賦予的各項職責,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好,把各領域廣大群眾組織凝聚好?!边@些重要論述,為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對確保社會組織正確發展方向、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提升內部治理效能有重要意義。
社會組織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是黨的工作和群眾工作的重要陣地,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重要領域。新修訂的《黨章》要求,“社會組織中黨的基層組織,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領導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教育管理黨員,引領服務群眾,推動事業發展”,進一步明確了社會組織黨組織的使命任務和職責所在。堅持依章依規依紀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有助于社會組織在現代化進程中更好發揮作用,把社會組織及其從業人員緊密團結在黨的周圍,有助于推動事業高質量發展。實踐表明,認真落實黨章和各項黨內法規,引領社會組織把黨中央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好、把各領域廣大群眾組織凝聚好,是堅定不移走好中國特色社會組織發展之路的必然要求。
鍛造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的堅強戰斗堡壘。黨章是黨的根本大法。依章依規依紀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根本是加強黨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社會組織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將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轉化為內部治理效能。鍛造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的堅強戰斗堡壘,壓實黨建工作主體責任,不僅能確保新時代社會組織發展的正確方向,而且能團結和凝聚各領域的資源和力量投身公益事業,更好地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群眾、服務行業。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必須增強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堅持強基固本,進一步理順學會、協會、商會的黨建工作管理體制,推動黨建寫入社會組織章程具體化,不斷提升社會組織黨組織的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和政治執行力。創新黨組織設置和活動方式,加強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眾黨的建設,強化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有力領導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推動黨的組織覆蓋、工作覆蓋從有形向有效轉變。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社會組織延伸,加強日常監督,持續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持續整治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堅持不懈用黨的創新理論凝心鑄魂。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全黨是黨的思想建設的根本任務。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堅持不懈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這就要求我們全面加強黨的思想建設,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引領廣大社會組織從業人員的政治認同,堅定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中的知識分子,如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稅務師等專業人士,是改革開放以來快速成長起來的社會群體,從業人員流動性很大、思想比較活躍,通常根據自己的職業或興趣加入各種社會組織。尤其是很多青年人在新社會組織里、在網絡空間里,在農民工、個體工商戶、網民里,在種類繁多的新興群體里,做好他們的工作,是發揮社會組織橋梁和紐帶作用的重要任務。著力加強理想信念教育,把黨章和黨內法規要求融入主責主業,引領社會組織從業人員自覺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的堅定信仰者和忠實實踐者。堅持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自覺把黨的創新理論轉化為堅定理想、錘煉黨性和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強大力量。創新理論武裝的載體和形式,開展理論聯學、黨課聯講、以會代訓、互聯互學等活動,推動理論學習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做好從業人員思想政治工作,及時化解思想困惑,解決矛盾問題,激發思想共鳴。發揮輿論陣地引領作用,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用好“一講兩壇三會”,講好社會組織故事,宣傳社會組織正能量,凝聚強大精神力量。
著力增強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據統計,截至2021年6月,全國共有16.2萬個社會組織基層黨組織。其中,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中黨員共2568.7萬名,占黨員總數的27%。隨著社會組織黨組織數量越來越大,作用發揮也越來越突出。認真貫徹黨章賦予的各項職責,落實好各項黨內法規,必須從規范組織生活入手,不斷增強社會組織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真正在社會組織落地生根,確保黨的執政基礎、群眾基礎鞏固。堅持以建設“四強”支部為抓手,把支部班子強、組織功能強、黨員隊伍強、作用發揮強要求融入主責主業、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強主業、樹品牌、促服務,全面提升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質量。認真把握社會組織特點和規律,針對社會組織黨員及從業人員流動性大、會員和志愿者多、許多理事和監事不駐會等特點,規范網上“三會一課”,會前發出通知,做到議題充分醞釀、廣泛征求意見建議,提升會議決策質量。針對社會組織兼職黨員多、組織關系未轉入社會組織等實際,規范過好雙重組織生活,從實際出發加強對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確保社會組織工作延伸到哪里,黨的工作就跟進到哪里。推動社會組織黨風廉政建設,激勵黨員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帶頭糾“四風”樹新風,積極營造社會組織風清氣正氛圍。
推動社會組織完善內部治理。堅持黨的領導與社會組織依法自治相統一,依據黨章和黨內法規引領社會組織按章程運行、不斷提升內部治理效能,引導和支持社會組織依法執業、誠信從業,積極參與社會治理、提供社會服務、承擔社會責任。堅持人民主體地位,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不斷暢通各類群體有序參與內部治理的渠道,讓社會組織從業人員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確保從業人員訴求得到認真傾聽,通過對話、協商等民主方式來達成治理共識,進一步增強社會組織自治制度和基層民主的活力。健全完善內部治理機制,注重完善社會組織依法依規自治制度,完善依法自治工作機制,在參與公共服務和公益慈善事業中廣泛實行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堅持共建共治共享,不斷完善學會、協會、商會和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與其所屬實體、分支機構、專項基金的內部治理機制,有效協調多元治理主體之間關系,形成綜合治理成效。完善黨務、社務、財務公開制度,及時公開“人、財、物、事”等權力運行環節和事項,自覺接受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監督。強化基層紀檢監察組織與社會組織審計、年檢、等級評估、輿情監督等有效銜接,形成監督合力。同時,注重防范和化解重大風險,增強社會組織抗風險、抗危機能力。
提升社會組織推動事業發展的能力。依章依規依紀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根本目的是推動事業發展。依章依規依紀引領社會組織聚焦主責主業謀發展,在主責主業布局、項目活動、運行模式和實現高質量發展上加強長遠規劃,采取務實舉措,在參與基層治理、提供公共服務、承擔社會責任中發揮積極作用。聚焦教育、醫療、養老、就業、社會救助等民生問題,整合公益資源和力量,為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貢獻社會組織力量。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深入群眾、深入基層,把有限的人財物用到群眾最急需、最急盼的工作中去,規范社會組織服務供給的內容、項目、標準、流程等,切實增強社會組織服務群眾、推動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水平。支持黨組織健全、管理規范的社會組織優先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和服務項目。完善激勵政策,扶持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支持社會組織從業人員參加社會工作職業資格考試和學歷教育等,推動對獲得社會工作職業資格的人員給予職業津貼,探索類似“時間銀行”等激勵模式。創新社會組織基層黨組織與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社會慈善資源的聯動機制,既準確對接群眾需求,也提高黨組織推動事業發展的能力,實現提質增效、量質齊升。